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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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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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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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对甘肃省洮河小族坪水电站110KV输变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卓尼县境内
| 卓尼县金源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该水电站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2台,容量为16+12.5MVA,110kV进出线间隔2回,20m3事故池一座。新建110kV资堡水电站至小族坪水电站线路工程10.5公里;小族坪水电站110kV至西寨变线路工程15.5公里,西寨变扩建110kV间隔1回。
| 1.本项目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声级设备同时运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尽量减少对生态的破坏,结合塔型合理确定基面范围,减少开挖施工作业面,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地表植被,保持生态原貌;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旧导线等施工材料按照《国网公司废旧设备管理办法》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2.营运期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uT的限值要求;营运期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2类标准。
3、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拉运,不得随意丢弃;事故油及废旧电池按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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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对碌曲县洮河大庄水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碌曲县双岔镇大庄村
| 华能碌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碌曲县洮河大庄水电站110千伏升压站一座,主变1台,容量为16MVA,110kV进出线间隔各1回,为14m3化粪池一座
| 1、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处置,废旧蓄电池、废油集中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2、营运期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uT的限值要求;营运期噪声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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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辐射类)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南州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科 电话:0941-8210815邮箱:312016288@qq.com
通讯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1号甘南州环境保护局510室, 邮编:747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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