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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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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3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3-11 作者:甘南环保 来源: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甘南临潭110kV输变电工程

甘南藏族自治州临潭县城北侧后川村以东约 500m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南供电公司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1.变电站:新建临潭110kV变电站一座,终期建设规模2×50MVA,110k出线4回。本期建设50MVA的主变1台(2#主变),110kV出线2回,配套建设20m3的事故油池一座,移动式环保厕所1 座。2.线路工程:(1)新建110kV多临线约4.316km,新建杆塔19基;(2)新建110kV新临线约1.274km,新建杆塔6基。

1.本项目变电站位于临潭县城北侧后川村,线路工程路途经草地、跨越耕地、居民区等,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声级设备同时运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尽量减少对草地的破坏,结合塔型合理确定基面范围,减少开挖施工面,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植被,保持生态原貌;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旧导线等施工材料按照《国网公司废旧设备管理办法》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2.营运期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等的环保措施,确保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072-2014)中电场强度4KV/m、磁感应强度100uT的限值要求。

3、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4、营运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理,不得外排。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3月11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辐射类)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甘南州环境保护局核与辐射科 电话:0941-8210815邮箱:312016288@qq.com

通讯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1号甘南州环境保护局510室, 邮编:747000312016288@qq.com

通讯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1号甘南州环境保护局510室, 邮编:747000

附件:

上一条: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3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