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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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县城管网改造工程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3月1日
| 州环审批[2019]15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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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赛雄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3月1日
| 州环审批[2019]16号
| 见附件
|
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山体防护及防洪沟工程
| 合作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重庆市久久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19年3月1日
| 州环审批[2019]17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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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玛曲县县城管网改造工程.pdf
2.
玛曲县赛雄路道路及排水工程.pdf
3.
甘南合作生态产业园区山体防护及防洪沟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