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定乡垭头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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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坪定乡垭头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 舟曲县坪定乡人民政府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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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