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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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循环经济产业及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
| 有机循环经济产业及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
| 有机循环经济产业及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
| 合作市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审批[2019]55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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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花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花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花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 合作市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审批[2019]56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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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8线王夏高速公路WXSG-7标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S38线王夏高速公路WXSG-7标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S38线王夏高速公路WXSG-7标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 夏河县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审批[2019]57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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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45线舟曲南峪乡江顶崖滑坡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 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舟曲县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审批[2019]58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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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 玛曲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 玛曲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
| 玛曲县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发[2019]263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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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有机循环经济产业及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pdf
2.
合作市卡加曼乡香拉花海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pdf
3.
S38线王夏高速公路WXSG-7标段配套工程建设项目.pdf
4.
G345线舟曲南峪乡江顶崖滑坡水毁恢复重建工程.pdf
5.
玛曲县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