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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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2万吨废旧橡塑综合利用项目
| 甘南废尔利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19年5月27日
| 州环审批[2019]222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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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答浪沟无主矿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
|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合作市答浪沟
| 2019年5月27日
| 州环审批[2019]223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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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