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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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
| 合作市水务水电局
|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19年7月8日
| 州环审批[2019]108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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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采日玛乡供水工程建设项目
| 玛曲县水务局
| 甘肃大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8日
| 州环审批[2019]109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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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界会议旧址和茨日那毛主席旧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迭部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迭部县
| 2019年7月8日
| 州环审批[2019]110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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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合作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项目.pdf
2.
玛曲县采日玛乡供水工程建设项目.pdf
3.
俄界会议旧址和茨日那毛主席旧居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