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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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18年阿万仓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2日
| 州环审批[2019]98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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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18年步行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2日
| 州环审批[2019]99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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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18年广场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2日
| 州环审批[2019]100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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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18年嘉曲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2日
| 州环审批[2019]101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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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曲县2018年玛扣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7月2日
| 州环审批[2019]102号
|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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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玛曲县2018年阿万仓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df
2.
玛曲县2018年步行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df
3.
玛曲县2018年广场苑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df
4.
玛曲县2018年嘉曲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df
5.
玛曲县2018年玛扣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