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城东新区安居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合作市咯河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那吾镇贡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那吾镇再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公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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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城东新区安居路道路及排水工程
|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夏河县
| 2019年6月13日
| 州环审批[2019]69号
|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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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市咯河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
|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合作分局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19年6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9]70号
|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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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吾镇贡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那吾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那吾镇
| 2019年6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9]71号
|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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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吾镇再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合作市那吾镇人民政府
| 甘肃蓝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合作市那吾镇
| 2019年6月17日
| 州环审批[2019]72号
|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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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夏河县城东新区安居路道路及排水工程.pdf
2.
合作市咯河水源地保护与污染防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pdf
3.
那吾镇贡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pdf
4.
那吾镇再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