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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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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1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日-2026年06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迭部县卡坝乡卡坝沟、桑坝乡桑坝沟河道清淤疏浚工程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卡坝乡卡坝沟

迭部县兴迭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①卡坝第一段位于尼吉巴村下游与尼欠沟河道交汇处至尼欠沟与安子沟河道交汇处河道疏浚段;②卡坝沟第二段位于尼欠沟与安子沟河道交汇至桃吾卡村河道疏浚段。桑坝沟疏浚共5段:①桑坝乡政府上游0.9km处到乡政府旁公路桥处河道疏浚段;②桑坝沟主沟道藏村河道疏浚段;③桑坝主沟道藏若由村上游2.5km处到上游1.0km处河道疏浚段;④桑坝主沟道藏若由村上游0.75km处到下游1.5km处河道疏浚段;⑤桑坝主沟道藏若由村下游1.8km处河道疏浚段。总投资12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7万元,占总投资的10.1%。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六个百分百”要求。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工区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经过2-4h以上时段的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施工,严禁排入附近地表水体。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防止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4.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及时外运,合理处置,清淤固废主要为砂砾石,项目河道清淤物料及时外运综合利用,严禁外排。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临时占地设置,沿河滩布置,减少植被破坏临时占地,在清淤作业面下游50m处设置防泥幕帘,以拦截悬浮泥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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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6年6月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2026年5月26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