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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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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2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2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02月02日-2026年02月0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隧道洞渣加工再利用项目

甘南州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尼玛龙行政村

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

甘肃中腾鑫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属新建,为临时工程,拟建项目选址位于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尼玛龙行政村,厂区地理坐标为:北纬:34°44'33.565",东经:102°35'25.498"。此工程服务于G1816项目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标段内K45处的沥拌站和水稳站,不得向社会供给,服务年限至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结束。主要建设内容拟在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K45段建设一座砂石料加工厂,厂区占地面积约27342㎡,厂内设置1条砂石料骨料生产线和1条机制砂生产线,为G1816项目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标段内K45处的沥拌站和水稳站提供砂石料骨料和机制砂,年计划供应砂石料37.2万吨(约合14.88万m3)。原料为拉木鲁克喀隧道(K48+590-K52+552)隧道口洞渣(4.91万m3)和阿木去乎隧道(K37+730-K38+443)施工开挖洞渣(10万m3)。年生产天数为210天,日最大生产砂石料骨料和机制砂规模为1771.43t/d,冬季不生产。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环保投资70.7万元,占总投资费用的10.88%。

1.原料堆场粉尘采用抑尘苫盖网+洒水抑尘措施,四周设置不低于原料堆高的防风抑尘网;进料粉尘采用半封闭进料口+喷淋降尘措施;项目2条生产线各破碎和筛分工段均设置有集气罩+铅垂软帘,粉尘收集后与干式洗砂机或选粉机粉尘一同经各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并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成品仓堆存和装卸粉尘采取地面硬化+封闭堆棚+雾炮机措施;对厂区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设制限速标识。2.项目员工住宿依托项目北侧水稳站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北侧水稳拌合站设置的1座50m3的防渗化粪池。3、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给料机、破碎机、输送机、振动筛、运输车辆等噪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慢行等措施。4、运营期本项目固废为生产固废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布袋除尘器收尘、废传输皮带和废布袋、检修作业产的废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粉)统一拉运至公路项目配套弃渣场合理处置,填埋时需及时采用土石方进行压盖;废传输皮带、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及油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资质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至生活垃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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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需开展公众参与

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4标隧道洞渣加工再利用项目

上一条:2026年02月0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2026年01月29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