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人民街80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 玛曲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及生物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 | 甘南首曲升隆农牧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宁夏中蓝正华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19年11月4日 | 州环审批[2019]167号 | 见附件 | 
| 夏河县藏医医院药浴专科楼建设项目 | 夏河县藏医医院 |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夏河县 | 2019年11月4日 | 州环审批[2019]168号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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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玛曲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及生物有机肥生产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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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夏河县藏医医院药浴专科楼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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