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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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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迭部县综合供热改造提升建设项目110kV输配电设施

迭部县电尕镇河日滩,处G345和河日滩路之间,临电尕中学以东

迭部县兴迭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都信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新建110kV专用变电站一座;新建110kV输电线路工程(电缆);110kV迭部县城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即产即清原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专用变电站内设置有事故油排蓄系统,事故油池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基础防渗;项目拆除的废铅酸蓄电池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蓄电池有电解液渗漏的,其渗漏液应贮存在耐酸容器中,严禁擅自倾倒、丢弃蓄电池中的电解液。加强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设计阶段应尽量选用电磁性污染因子水平低的设备及附件;对产生大功率的电磁振荡设备采取必要的遮蔽及设备的孔、口、门缝的连接缝密封措施;选用的金属构件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减少毛刺的出现,以减小尖端放电产生火花;保证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运营期站内建设的高压一次设备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等以保证变电站地面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符合限值要求;变电站内输变电区域设置相应的标识牌,高压危险区域应设置警告牌;根据运营阶段变电站内制定的检维修计划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并落实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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