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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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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5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05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05日-2025年08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舟曲县“1+6”特色产业黑土猪定点屠宰场提升改造建设项目

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

舟曲县惠民源农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23'21.182",北纬33°45'56.019",项目占地面积5711.18m2,厂区北侧为国道G345线,西侧为广汇能源L-CNG加气站,东侧为舟曲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南侧为白龙江。项目包括拆除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5711.18m2(约合8.57亩),总建筑面积5687.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98.38m2、地下建筑面积989.35m2。建设内容为拆除场地内现有生产车间、办公楼、门房等全部建筑物,新建生产车间一栋,建筑面积为5620.77m2;新建无害化处理间一栋,建筑面积为43.56m2;新建门房一栋,建筑面积为23.40m2;建设相应的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834.51万元,环境保护投资约为41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8%,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废气:本项目待宰间废气、屠宰车间废气、污水站废气及无害化车间废气经负压抽风抽出的废气经同一套“生物滤塔+高效除雾塔+多氧负离子高效除臭工艺”处理后经23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DA001);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85%);加强管理,增加绿化等措施;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项目拟建设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建筑基底面积为180m2,污水处理站工艺采用 “格栅+调节池+气浮池+ABR厌氧池+AO生化+二沉池+消毒”生化处理工艺。废水经处理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457-92)表3畜类三级标准排入舟曲县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位于项目厂区西南侧,处理能力为300m3/d;建设单位正在与污水站接洽纳管事宜; 噪声:设备通过密闭厂房隔音、隔声罩、减震措施、软连接等方法降低噪声污染; 固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粪便、内脏容物日产日清,作为有机肥原料外售周边有机肥加工厂;猪毛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碎肉、内脏边角料、不合格内脏及病害胴体经厂区无害化处理机采用“高温发酵+消毒”工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污水站污泥经叠螺机压滤脱水后作为有机肥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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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第一阶段 我单位确定环评工作编制单位为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并与其签订了技术服务协议。在环评委托日期(2024年11月10日)后7日内(2024年11月15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平台(https://www.eiacloud.com/gs/)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

西成铁路(甘青段)XCTJ3标隧道洞渣综合利用项目

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阿拉乡吉扎村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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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洮河干流临潭县段防洪治理工程

临潭县术布乡和洮滨镇

临潭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共治理河道长11.21km,新建堤防总长6.73km,其中术布乡段治理河长2.26km,右岸新建河堤2.25km;洮滨镇段治理河长8.95km,郑旗村段左岸新建河堤0.77km,上川、巴杰村段左岸新建河堤3.71km;新建穿堤涵管6座。清淤工程共清淤河长2.66km,共清淤15.98万m3,其中洮河术布乡段清淤河长1.89km,清淤量11.34万m3,洮河洮滨镇段清淤河长0.77km,清淤量4.64万m3。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基坑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和少量油污, 项目建筑物养护及冲洗废水选用简易混凝沉淀法,在各施工场地临时开挖5m3的废水收集坑,用防水布或塑料薄膜进行防渗,废水收集到一定体积后投加絮凝剂,沉淀12h以上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SS可降至200mg/L以下,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物养护,施工结束后,防水布或塑料薄膜回收再用,将废水收集坑填埋清理,恢复原貌。 施工期建筑开挖基坑涌水水质较好,其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在基坑下游设置临时集水坑槽,将基坑涌水收集后,经简单沉淀处理,回用于建筑物养护及施工场地降尘等。清淤量用于堤防填筑,剩余全部用于就近河滩地的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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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14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和工程概要、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以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环评单位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后,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6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js-eia.cn/)发布了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发布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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