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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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南州天然气长输管道合作至临潭、卓尼段建设项目 |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 |
卓尼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 |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输气管线总长度为89.7km,设计输气规模:1.27×108Nm3/a。①国家管网合作分输站(已建)-本工程合作分输站段长17.5km,管径D323.9mm,管道设计压力6.3MPa。②本工程合作分输站-临潭分输站段线路水平长约49.1km,管径D219mm,管道设计压力4.0MPa。沿线新建合作分输站1座、临潭分输站1座。新建线路分输阀室1座(1#阀室)。③临潭分输站-卓尼末站段输气管道线路水平长约23.1km,管径为D219mm,管道设计压力4.0MPa。新建卓尼末站1座。 |
本项目运营期由于输气管道敷设在地下进行密闭输送,管道进行了防腐处理,在正常工况下,无废气排放。站场阀室: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工艺废气,运营期仅合作分输站有人值守,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非正常工况下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会排放少量天然气,超压放空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天然气排入大气的废气,其放散量很少,且发生放散的频率很低。临潭分输站、卓尼末站、1#阀室为无人值守站场和阀室,不产生生活污水。合作分输站为有人值守站,生活污水经20m³玻璃钢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粪污定期清掏用作周围草地农肥,简单洗漱废水经沉淀后泼洒降尘。 合作分输站、临潭分输站和卓尼末站内设置有排污池(V=0.8m³),清管废水及检修废水经收集后自然蒸发,对外环境影响小。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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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金地燃气有限公司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要求,在甘南州天然气长输管道合作至临潭、卓尼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说明。 |
2 |
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5标洞渣综合利用项目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玛艾镇华格村 |
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属临时工程,占地面积7842平方米,拟在G1816乌玛高速合赛项目HS5标临时用地范围内新建洞渣综合利用场1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及堆料场,加工车间内设砂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 |
一、废气: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堆场粉尘、投料粉尘、加工粉尘、道路扬尘等。对堆场底部采取砾石覆盖压实,并采用密目网苫盖,配套设置移动式雾炮机1台炮机喷雾抑尘;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并在顶部布设喷雾洒水喷头;加工车间全封闭结构,各产尘设备置于车间内,对各产尘点进行喷雾洒水降尘处理;运输扬尘采取对厂区内地面砾石覆盖压实并定期洒水措施。 二、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委托清掏施肥;堆料场抑尘用水自然蒸发损耗;加工车间加工系统抑尘水基本被石料吸收损耗;车辆轮胎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厂区地面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 三、固废:生活垃圾定期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废皮带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单位;不能利用废渣及车间地面沉降粉尘及时运至项目场区北侧HS5标临时堆渣场堆放;含油废物经设置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采用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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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无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