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1日-2025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2号尾矿库工程 |
甘南州玛曲县尕玛路西侧 |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
甘南州金象冶金有限公司 |
尾矿库为一次建坝尾矿库,分两期建设,尾矿坝坝型为碾压土石坝,一期坝高45m,坝顶宽4m,二期坝高14m,坝顶宽4m,总坝高59.0m,总库容549.7×104m3,其中尾矿坝形成库容469.7×104m3,库区开挖库容80.0×104m3,属于四等尾矿库,服务年限13.5年 |
尾矿库废水返回脱氰工序循环利用,回水采用库内浮船回水方式,暴雨洪水时尾矿库废水通过库内排洪系统排放;表土堆场定期喷淋洒水使表面保持湿润,防尘网遮盖;采取隔声、减振、消声、人员防护等措施。尾矿库、表土堆场、综合加工厂、施工营地及公辅设施占地实施复垦,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池,渗滤液应急池(事故池),脱氰车间,脱氰工序事故池防渗,防渗系数1.0×10 -7 cm/s |
/ |
2024年10月22日在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3日在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公示日期10个工作日,同步在公示有效期内于2024年11月21日和2024年11月25日在甘南日报发布了两次报纸公示,在尼玛镇秀玛村委会、项目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