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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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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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王格尔塘镇天然气管道改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甘南州夏河县王格尔塘镇 |
夏河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夏河县王格尔塘镇天然气管道改迁工程新建天然气管道4.463km及配套附属设施。涉及天然气管道迁改路由的桩号:甘南支线 K71+500 至 K75+200,管道上游 3#阀室桩号:甘南支线 K65+200,管线下游 4#阀室桩号:甘南支线 K78+500。天然气管道迁改管线整体呈西北至东南走向,迁改起点桩号为:甘南支线K71+500,迁改管道沿乌玛高速西侧山体敷设,迁改终点桩号为:甘南支线K75+200。原有天然气管道迁改段长度为 3700m,迁改后天然气管道长度为4463m。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施工方式、工程进度安排和污染源类型分析,其对生态环境影响的特点是:影响线路呈带状分布,对生态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评价区生态系统是可以逐渐恢复的。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施工占地、开挖、土石堆弃对陆生生态系统(土壤和植被、野生动物)的影响。作用因素主要是开挖、临时占地、弃土弃渣等施工活动导致地形地貌改变、原有植被毁损、地表裸露和水土流失加重。11.4.2大气环境 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扬尘、机械尾气及焊接烟尘。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湿式作业、洒水降尘以及对土方篷布遮盖等扬尘等控制措施降低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焊接工时短暂,废气产生量少,可经过大气扩散消除;施工机械数量有限,尾气排放量较小,尾气排放有限且分散。 11.4.3 地表水环境 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就近当地民房,其生活污水可进入沿线村庄的旱厕内,仅有盥洗废水产生,产生量较小,可就地泼洒抑尘,不外排。 管道试压前已对管道进行清扫,确保管道内部干净无杂物,试压废水属于清洁水,经收集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绿化、道路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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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评报告编制阶段,夏河县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2024年6月10日在甘肃环评信息网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24年9月26日在甘肃环评信息网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并于2024年10月9日、10月10日分别在《甘肃科技报》刊登了第二次公示内容。直至公告截止日期,没有群众电话反馈或以其它方式发表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其它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