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09日-2024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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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腾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沥青拌合站项目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阿木去乎镇加尔代村 |
甘肃腾达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主要为G1816乌玛高速合作至赛尔龙道路工程提供沥青料,不向社会供给,拌合站使用年限为2年,占地面积为5300m2,项目购置LB2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装置1套、LB4000型沥青混凝土生产装置1套(根据需求不连续生产),年生产沥青拌合料8万t,同时配套建设料仓、办公生活区等及其他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等 |
项目骨料堆存、卸料、上料等均位于全封闭料仓内;骨料输送采用密闭输送皮带输送;矿粉储存均位于密闭筒仓内,筒仓呼吸粉尘经筒仓自带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导热油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烘干、筛分粉尘及烘干柴油燃烧废气经搅拌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废气及成品出料废气经“冷却塔+电捕焦油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大气污染物影响较小;生活污水经1座1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拉运至阿木去乎镇安果村污水处理站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废砂石料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滴漏拌合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皮带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废布袋及废滤芯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除尘器灰、沉淀池泥砂作为建筑原材料,外售周边建材公司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电捕焦油器收集的焦油、隔油池油泥、冷却塔废水油泥、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由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
无 |
2 |
碌曲县玛艾镇多门浪沟建筑用石料矿建设项目 |
碌曲县北东向14°方位,距县城直线距离8.8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甘肃省碌曲县玛艾镇管辖 |
甘南州国控物资商贸有限公司碌曲分公司 |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矿山设计可利用资源量为222.03万m3,可采出资源量为210.92万m3,政府出让储量为200万m3,开采规模为40万m3/a,配套建设生产规模为40万m3/a的破碎加工生产线。本项目只为保障G1816高速和西成铁路两重大项目的建设。 |
废气:洒水降尘、湿式作业、破碎分进料口设置喷淋设施并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置+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水封爆破等;废水:项目区设置环保旱厕,员工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消声装置,破碎机加装减震降噪设施等;固废·表十、废石弃清拉运至排十场暂存,表十用干后期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粉尘外售建材公司综合利用,石粉外售周边水泥厂和商混站等综合利用,设备检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油桶在生产车间设置1个危废暂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处置,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企业自行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生态防治者施:露天开采区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的原则,本矿山开采采用“分层剥离、分层开采、分层治理、分层恢复方式,每层开采结束后对破土面进行压实、平整,利用剥离表土对采矿形成的裸露面进行覆土,播撒草种,并采用篷布遮盖,对采矿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及时恢复,服务期满后由建设单位及时撒出工程机械、拆除建筑设施,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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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甘南州国控物资商贸有限公司碌曲分公司共进行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分别采取报纸刊物、网站公告及现场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