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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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夏河县唐尕昂乡唐尕昂村 |
甘南恒绿源再生资源开发与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中科泓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夏河县唐尕昂乡唐尕昂村,项目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加工厂一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50′49.523″,北纬35°10′4.948″。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再利用加工厂一座,年加工销售混凝土用再生骨料30万m3。本项目投入固定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由一条隧道弃渣加工生产线和两条建筑垃圾加工处理生产线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65万元,环保投资为58.1万元,占总投资的12.49%。 |
1.废气。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在施工工地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施工扬尘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内原料堆场、原料卸料、成品堆场、成品装料等均位于半封闭式罩棚(三面围挡+顶)内且采取雾炮降尘,原料上料、破碎、筛分位于全封闭车间内且采取喷雾抑尘;运输扬尘经采取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期洒水,运输扬尘较小,措施可行。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小,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设一处环保厕所,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环保厕所,施工结束后委托周围农户清运至农田施肥,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水等,施工机械冲洗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抑尘。 运营期加工生产线洗砂废水和脱水筛脱水过程中产生废水及生产车间收集的地面废水,经收集由水泵抽入沉淀罐处理后排入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料堆棚、成品堆棚、给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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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玛曲县木西合乡、采日玛镇清洁供暖工程 |
玛曲县采日玛镇、木西合乡 |
玛曲县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事务中心 |
甘肃盛源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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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南州气瓶综合检验中心建设项目 |
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乡其高村 |
甘南藏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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