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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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玛曲县齐哈玛镇万头牦牛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玛曲县齐哈玛镇 |
玛曲县齐哈玛镇人民政府 |
甘肃盛源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52447.37m2,建筑面积5130.08m2。新建1#牦牛舍一座2095.76m2;新建2#牦牛舍一座2095.76 m²;新建贮草棚一座674.56m²;新建1#业务用房一座230.30m²。 |
废水治理:项目采用干清粪工艺,无圈舍冲洗废水,不进行粪液分离。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管道设置喷淋回用于周边牧草地灌溉,综合利用。废气治理:①恶臭:牛舍采用自然通风,粪污采取干清粪工艺按时清理后送至堆粪场,喷洒除臭剂、微生物菌剂;堆粪场采取封闭车间,废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②饲料混合搅拌粉尘:车间封闭、混料加水降低外排粉尘量。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场区绿化。 地下水:项目牛舍、危废暂存间、堆粪场、生活污水处理站做重点防渗,其他区简单防渗。 固废:①牦牛粪便: 堆粪场内堆肥,最终外售给玛曲县之派央里牛羊粪加工有限公司用于有机肥加工;②病死牛:本项目建设2座安全填埋井填埋井,均为混凝土结构,深度大于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③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医疗废物以及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的桶装容器内,定期交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1间,占地面积10m2,按照危废贮存的要求设计,危废储存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④生活垃圾: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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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质疑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