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30日-2023年12月0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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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玛曲县欧拉镇克勤河砂石料加工点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赛代村向西约1.5km处,克勤河汇入黄河处上游3.5km处,沿克勤河干流左 |
甘肃玛曲高质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赛代村向西约1.5km处,克勤河汇入黄河处上游3.5km处,沿克勤河干流左岸布设,中心坐标为东经101°41′23.626″,北纬34°4′19.032″,项目北侧为空地及牧民圈舍、东侧为空地及克勤河(最近距离10m)、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项目总用地面积8300m2,为临时工程,生产期限为3年。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棚、成品堆棚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产能力为年产12万m3砂石料。 |
废气:进料口、1#振动筛分、2#振动筛分设置喷淋装置各1套,成品堆场、原料堆场设置全封闭结构且各设置雾炮1台,经采取湿法作业及封闭车间等措施以后粉尘排放量较小,运输扬尘经采取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定时洒水,运输扬尘较小;废水:洗沙尾水由污水池(1座,总容积700m3)流至沉淀池(1座,总容积700m3)进行沉淀,沉淀后的上层清水流至清水池(1座,总容积700m3)后进行生产回用,沉淀池的下层泥浆流入中转罐(1座500m3),之后进入压滤机,通过压滤机脱水处理,产生的泥饼外售制砖,水回到沉淀池继续循环利用;项目区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盥洗废水泼洒抑尘;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等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废机油经2个专属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5m2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皮带: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沉淀池底泥:经收集后外售制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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