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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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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3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13 作者: 来源:甘南州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9月13日-2023年09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卓尼县洮河流域九甸峡库区水源地保护(丁尕至石旗嘴段)建设项目

卓尼县洮砚镇

卓尼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甘肃绿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1)边坡加固防护治理:新建挡土墙总长2800m,钢丝防护网(挂网喷播绿化)79240.99㎡,场地绿化面积20374.18㎡,设置圆管涵1道(位于9号沟道旁道路,现状管涵年久失修,现已出现坍塌排水不畅通,本次进行新建,孔径采用1.0m,涵长6m)。 (2)沟道治理工程:总长度6.24km。消力池18座,涵管177m,右护岸墙301m,左护岸墙200m,谷坊15座、防冲坎5座、护坡50m挡墙190m、排洪管550m,新建矩形渠2402m、排洪渠90m、排水沟150m、过路箱涵12座、跌水3座。 (3)生态治理工程:种植经济林2.74h㎡,水源涵养林113.34h㎡,封禁治理约200h㎡,围栏11.1km,封禁碑6座。

施工期:陆生生态措施包括⑴严格划定作业区域范围,将工程建设对植被的破坏控制在最小程度。⑵对施工可能造成植物生境破坏的区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措施。⑶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水生生态措施包括涉水工程在枯水期施工。采用编织袋砂包围堰,优化施工方案,采用半幅施工方式,减少项目施工对地表水体的扰动。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⑴加强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及时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废渣、废石,禁止将其投入水体中。⑵对堆料场等进行覆盖,在堆料场周围设置截排水沟。⑶项目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施工,并加强施工监督管理⑷在施工现场设有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废水用于泼洒扬尘。⑸施工场地临时堆场布置隔层处理,防止雨水淋滤。⑹施工用水尽量做到节约用水,重复利用。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城区公共厕所处理。声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设立标示牌,限制车速;设置围挡;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对沿线路段定期洒水抑尘;采取分段施工,及时回填;对施工机械进行及时维护;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包括⑴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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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卓尼县洮河流域九甸峡库区水源地保护(丁尕至石旗嘴段)建设项目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报告表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

上一条:2023年09月1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2023年09月07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告知承诺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