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5月18日-2023年05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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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华润夏河县二期5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阿木去乎镇 |
华润新能源(夏河)有限公司 |
甘肃国通绿桓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华润夏河县二期50MW 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为牧光互补建设项目,区域总 规划容量50MW,直流侧总装机容量62.49MWp,交流侧逆变器总额定容量 50MW,光伏支架全部采用平单轴跟踪支架。 |
一、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建设期扬尘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散体材料的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扬尘污染。回填完毕的沟槽在验收交接前,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洒水、平整,防止扬尘污染。 二、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影响为噪声影响,因此本项目针对不同施工场所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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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