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04月03日-2023年0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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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尾矿库下游地下水污染防控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格萨尔金矿新尾矿库南侧 |
甘肃玛曲格萨尔黄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为地下水污染修复工程,即将污染区域的9#水井中地下水抽至地表,经过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灌上游水井(以8#井为主,其他回灌水井为6#、7#、8#备、10#、11#),以起到净化和修复地下水的作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染地下水处理车间,抽水井为9#观测井,注水井为6#、7#、8#、8#备、10#、11#观测井,项目不再单独打井,同时配套建设地下水处理车间 |
本项目为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无废水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影响;运营期产生的泥饼拉运至尾矿库填埋;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矿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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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