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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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卓尼县完冒镇供水工程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完冒镇 |
卓尼县完冒镇人民政府 |
甘肃欣博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 200 立方米的高位蓄水池 2 座,消毒间 1 座,泵房及配电室 1 座,敷设管11730.6 米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建设等 |
废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洒水装置,对施工临时道路适时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选用符合标准的施工机械;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减速行驶;采用商品混凝土浆,不得在施工场地从事混凝土的搅拌作业;并在施工现场建筑防护围栏;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100%要求:“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噪声。加强施工噪声管理,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并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屏障,阻挡噪声的传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并且尽量避免鸣笛。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减少夜间运输量;适当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尤其经过居民区等声敏感区时应限速禁鸣;施工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运行过程中严禁高噪声设备房门窗随意开启,夜间不进行生产,厂界噪声排放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施工期临时施工场地进出口侧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在清洗场地四周设截排水沟及沉淀池,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严禁外排。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严禁外排;试压废水排至临时设置的沉淀池中,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区域的泼洒抑尘。施工区设置环保厕所一座,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村民还田。运营期管理人员依托卓尼县完冒镇政府旱厕就厕,生产废水为软化废水,用于绿化和泼洒抑尘。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项目施工产生的挖方就地平整,多余部分清运至附近整修工程场地填埋;在施工道路沿线设立生活垃圾收集桶,对施工沿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有效收集,定期送至卓尼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和机修间日常维修产生的含油抹布集中收集后运至完冒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取水口滤池检修杂质外卖砂石料加工单位,水厂蓄水池污泥晾晒干化后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软化水处理器更换的废离子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态环境。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制定可行的生态保护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在施工区范围外随意活动;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积极采取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工程结束后妥善进行场地生态恢复,并恢复为原占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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