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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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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8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1-08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甘肃省甘南州碌曲县郎木寺镇东部,G345 道路西侧100m,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北侧750m处

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碌曲分局

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是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是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附属工程,用于进一步净化处理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项目位于碌曲县郎木寺镇东部,G345道路西侧100m,碌曲县郎木寺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北侧750m处,项目建设内容为垂直潜流人工湿地、人工生态塘、中水池、管理及监测用房、进水管线铺设以及绿化工程,其中垂直潜流人工湿地约6666.67㎡,人工生态塘约10000㎡,中水池533㎡,管理用房及检测房52.48㎡,硬化3264.93㎡,绿化15429.88㎡,根据本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总挖方:9843.10m³,总填方35946.96m3,本项目挖方土方全部回填无土方堆积且向外借方26103.86立方米。本项目位于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设计生态保护红线,为优先保护单元,本项目为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内建设的生态修复类工程,项目建设将严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优先保护单元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各项污染物对项目建设区的影响,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充分落实评价建议的基础上,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针对本项目施工期间扬尘及运输车辆废气,评价建议施工期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全面开展标准化施工,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严格落实“两个禁止”要求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组织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大风天气条件下施工工地、道路扬尘管控等措施。另外,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要求施工方在做好扬尘防治措施的同时,处理好与周边居民的关系,设立投诉电话,并施工作业进程、作业安排定时张贴并告知周边居民。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内施工废水以及进出营地的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1施工营地设1座,容积3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设备清洗和道路降尘,不得外排;(2)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公厕暂存后由专人定期清理拉运至碌曲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固废防治措施:土方在厂区内暂存后回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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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曲县郎木寺镇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为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报告表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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