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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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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31 作者: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0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41-8218633

邮 箱:hpk8218633@126.com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邮编:7470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至合作铁路LHTJ5标段集料加工场建设项目

甘南州夏河县曲奥乡太阳沟村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利锦万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甘南州夏河县曲奥乡太阳沟村,总投资8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2000m2,其中加工车间占地面积2450m2,成品料棚占地5500m2,其他区域为空地,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棚、成品堆棚、场内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生产,生产能力为年产90万吨砂石料。

废气:原料堆棚、成品堆棚全封闭结构,各配备雾炮洒水抑尘设备1套;进料口配备喷淋洒水抑尘设备1套,皮带进行封闭处理;破碎筛分选粉:全封闭加工车间内进行,设置集气罩6个+1套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并配套雾炮1套;石粉仓粉尘:经每个石粉仓配套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汽车运输扬尘:场地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车辆加盖篷布、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北侧15m处LHTJ5标段施工营地的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临夏县污水处理厂,车辆轮胎冲洗水经设置5m3的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车辆禁止鸣笛、限速慢行等措施;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废皮带:经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除尘器粉尘、沉淀池泥经收集后外售制砖;废布袋废滤芯交由布袋除尘器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经2个专属收集容器收集后暂存于1座5m2危险暂存间,设置围堰,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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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2022年10月3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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