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玛曲县医疗废物收转运能力建设项目 |
玛曲县卫生健康局 |
青海巨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22年6月28日 |
州环审批〔2021〕53号 |
见附件 |
2 |
玛曲县人民医院内外科综合楼建设项目 |
玛曲县卫生健康局 |
青海巨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22年6月28日 |
州环审批〔2021〕52号 |
见附件 |
3 |
甘南州一谷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高原绿色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
甘南州一谷有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中腾鑫咨询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22年6月28日 |
州环审批〔2022〕48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