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舟曲县宏达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再利用建设项目 |
舟曲县宏达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格林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2年2月3日 |
州环审批〔2022〕10号 |
见附件 |
2 |
夏河县城区一期集中供热节能改造工程 |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夏河县 |
2022年2月3日 |
州环审批〔2022〕05号 |
见附件 |
3 |
机制砂石料加工及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 |
舟曲县鑫海现代物流仓储产业园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甘肃格林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2年2月3日 |
州环审批〔2022〕08号 |
见附件 |
4 |
废旧机动车橡胶塑料拆解回收再利用建设项目 |
甘南州瑞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合作市 |
2022年2月3日 |
州环审批〔2022〕12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