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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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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1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2-14 作者: 来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书规定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批准文件。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报告(书)表及批复承诺书原文链接

1

合作市金羚新能源有限公司“牧光互补”发电项目

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市

2022年2月14日

州环审批[2022]18号

见附件

2

华润夏河县4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华润新能源(夏河)有限公司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夏河县

2022年1月11日

州环审批[2022]7号

见附件

3

甘南州夏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夏河县卫生健康局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夏河县

2022年1月17日

州环审批[2022]13号

见附件

上一条: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2022年2月1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