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卓尼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西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卓尼 |
2022年1月19日 |
州环评审批[2022]2号 |
见附件 |
2 |
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房建设项目 |
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 |
甘肃欣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夏河 |
2022年1月19日 |
州环评审批[2022]3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