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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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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作者: 来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建设项目

玛曲曲源肥业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国飞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玛曲

2021年11月29日

州环评审批[2021] 45号

见附件

2

玛曲县200MW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50MW)

玛曲县东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陇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玛曲

2021年11月29日

州环评审批[2021] 56号

见附件

3

迭部县2020年第二批农牧村护村护田建设项目

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州煜升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迭部

2021年11月29日

州环评审批[2021] 49号

见附件

4

阿木去乎镇生活垃圾热处理工程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嘉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夏河

2021年11月29日

州环评审批[2021] 48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上一条:2021年12月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2021年11月26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