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环评审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环境管理 >> 环评审批 >> 正文
2021年11月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1 作者: 来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卓尼县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卓尼洮兴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甘肃欣颐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卓尼县

2021年11月1日

州环评审批[2021]51号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上一条:2021年11月3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下一条: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0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