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 1 | 舟曲县杰迪桥项目 |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格林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0.6.1 | 州环审批〔2020〕30号 | 见附件 | 
  
   | 2 | 特色食用菌加工及产业扶贫建设项目 | 甘南舟曲天河菌业科技有限公司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舟曲县 | 2020.6.1 | 州环审批〔2020〕31号 | 见附件 | 
  
   | 3 | 临潭县八角镇污水处理工程 | 临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新美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临潭县 | 2020.6.1 | 州环审批〔2020〕32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