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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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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30 作者: 来源:自创

2020730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原文链接

1

玛曲县2019年尼玛镇萨合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玛曲县

2020年7月30日

州环审批〔2020〕53号

见附件

2

玛曲县木西合乡赞尕煤炭二级配送站项目

玛曲县吉祥更盼煤炭销售交易有限公司

甘肃国飞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玛曲县



2020年7月30日


环审批〔202064号


       见附件

 3

玛曲县欧拉秀玛乡旦木正加煤炭二级配送站项目

玛曲县吉祥更盼煤炭销售交易有限公司

甘肃国飞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玛曲县



2020730


州环审批〔202063


  见附件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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