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书规定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批准文件。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报告(书)表及批复承诺书原文链接 |
1 |
甘肃省玛曲县燃气管网改造工程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20年7月30日 |
州环审批[2020]52号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