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4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对告知承诺制建设项目
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不完全具备告知承诺书规定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批准文件。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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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报告(书)表及批复承诺书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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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甘肃省玛曲县燃气管网改造工程 | 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甘肃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玛曲县 | 2020年7月30日 | 州环审批[2020]52号 | 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