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电话:0941-8218633 地址:甘南州合作市当周南街11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批准日期 |
批准文号 |
原文链接 |
1 |
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1标配套工程 |
保利长大工程有限公司 |
甘肃嘉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临潭县 |
2020年7月21日 |
州环审批〔2020〕47号 |
见附件 |
2 |
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2标配套工程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甘肃嘉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临潭县 |
2020年7月21日 |
州环审批〔2020〕48号
|
见附件 |
3 |
S10卓尼至合作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建设项目ZH03标配套工程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甘肃嘉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临潭县
|
2020年7月21日 |
州环审批〔2020〕50号 |
见附件 |
4 |
S10线凤县(陕西)至合作(甘肃)高速公路卓尼至合作段一期工程ZH4标段 |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
甘肃天恒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临潭县
|
2020年7月21日 |
州环审批〔2020〕46号 |
见附件
|
注: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上述相关资料由外界所提供、并以行政许可申请人所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