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办发[2012]123号《甘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州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通知》州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环境应急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检查全州环境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情况,制定全州环境应急工作计划;
2.督促指导全州环境风险源管理,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分析和排查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建立全州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发展进行预测、预报、预警。
3.指导协调全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环境监测,收集、报告、通报、发布环境污染和预警信息。
4.督促检查各县(市)政府和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修订、评估、备案以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参与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估论证及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6.指导各地和重点污染企业定期开展环境应急处置演练。
7.负责全州环境应急人员培训,组建和管理全州环境应急专家队伍。
8.组织实施环境应急响应,处置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
9.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换事故进行调查、处罚。
10.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州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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