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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迭部县恒翊矿业公司人员来到洛大镇赵藏村背后靠近洛大交界处一个山头进行采矿活动。村民不让采,但是他们强行挖了20天左右,五六辆翻斗车拉运了两三天。村民坚决制止后挖机和车辆都撤走。2024年又来了几个人在废弃矿洞进行采矿活动,2024年10月31日被村民赶出。当时反映县自然资源部门后处理结果不知道,不清楚是否有手续。目前,采矿处废石聚集在山沟里,容易发生泥石流,严重阻碍了全村生产生活问题。请求政府对采矿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迭部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甘肃迭部恒翊矿业有限公司成立后,根据探矿工作要求相继依法办理获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关于甘肃省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临时使用草原的预审意见》《关于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临时使用草原的审核同意书》《关于对甘肃省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关于甘肃省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等行政审批手续。目前处于真实合法有效状态;根据《洛大金矿详查勘查工作计划书》《矿山植被恢复承诺书》和《甘肃省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使用林地林木补偿协议》约定,该公司先后向县自然资源局和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缴纳了森林植被恢复费84832元、草地植被恢复费74733.75元、草原费141865.98元、林木费64921.42元,共计366353.15元;就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临时占用草地与迭部县洛大镇洛大村民委员会、嘉布村民委员会、查居村民委员会三个村集体签订了《草地补偿协议》,向三个村民委员会共支付了草原补偿费112165.97元(洛大村民委员会103989.2元、嘉布村民委员会3387.11元、查居村民委员会4789.66元)。之后,该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进场开展项目前期临时生活办公区建设工作。因群众多次阻挡,仅进行了临建工程坡面开挖和地基平整工作后于7月20日撤场停工至今。 经现场核查,“2022年迭部县恒翊矿业公司人员来到洛大镇赵藏村背后靠近洛大交界处一个山头进行采矿活动。”情况不属实。群众举报的“2022年迭部县恒翊矿业公司人员来到洛大镇赵藏村背后靠近洛大交界处一个山头进行采矿活动。”时间有误,应该是2023年。根据《甘肃省迭部县洛大金矿详查项目实施方案》迭部恒翊矿业有限公司2023年4月进场开展生活、办公场所建设等前期工作。切坡平整临建设施建设场地,未进行探矿活动,不属于采矿行为。村民把上述活动误以为采矿活动。“村民不让采,但是他们强行挖了20天左右,五六辆翻斗车拉运了两三天。村民坚决制止后挖机和车辆都撤走”情况部分属实。临时住房、办公场所建设过程前后用时20天左右,开挖地表,切坡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了约200方的土石。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办公区域建设产生的废土、废石不能滞留原地占用草地。所以该公司在开挖平整生活区时,雇佣翻斗车将废土、废石及时拉运出作业区,在舟曲县各皂坝建华水泥厂园区租赁场地集中堆放。因探矿项目和当地群众未达成共识,仅进行了临建工程坡面开挖和地基平整工作后于7月20日撤场停工至今。“目前,采矿处废石聚集在山沟里,容易发生泥石流,严重阻碍了全村生产生活问题”情况不属实。根据恢复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矿区废渣,废石不应该滞留原地占用草地。该公司在平整生活区的同时,雇佣车辆将废渣、废石及时清运出作业区,租赁场地集中堆放。生活区两边沟里未发现乱倒堆积的剩余废弃土石料,山坡以下(山底)无直接威胁对象,不存在泥石流风险,且该区域不在迭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不存在严重阻碍了全村生产生活的问题。“2024年又来了几个人在废弃矿洞进行采矿活动”,情况部分属实。2024年10月29日,县自然资源局接到赵藏村民举报,举报有人在赵藏村废弃矿洞进行非法采矿。接到举报后,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洛大镇、代古寺派出所进行现场核查。查明此次所谓的“非法采矿”行为为临夏东乡籍三名人员在废弃矿洞盗采矿石样本意图检测化验,取样矿石约10公斤。按照相关法律,以上行为不属于采矿活动,取样数量少,不具备立案调查条件,且洛大镇、代古寺派出所及时进行了制止,未构成违法犯罪。11月2日,代古寺派出所民警对上述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废弃矿洞进行了封堵。 |
部分 属实 |
接到信访转办单后,迭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迭部县配合保障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甘南州保障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转办的第6批群众举报件交办会,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现场交办。会后,现场核查组赶赴洛大镇赵藏村对群众举报件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县协调联络小组对举报涉及的迭部恒翊矿业有限公司各项探矿审批手续进行了调阅核查。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