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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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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4-11-05 作者: 来源:

甘肃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4 202411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005

卓尼县下所藏廉租房后有热力公司,热力公司噪声很大,老人和孩子无法休息,希望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卓尼县

噪声

经调查核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但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热源厂噪声排放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要求。

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热源厂所处地属于商业交通混杂区,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区划分,占地面积17069.85㎡。热源厂主要噪音产生于锅炉房、引风机及脱硫池水泵,厂区边界距荣盛家园二号住宅楼约15米,其中二单元直线距离最近。该项目于2019年10月由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华澈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及热平衡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1月12日取得了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及热平衡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州环发[2019]460号)。项目于2020年6月1日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2022年7月1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2022年10月3日进行调试试运营。2022年12月23日申请了排污许可证(编Q162302268606P2845502V),有效期至2027年12月22日。2022年11月,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及热平衡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甘肃锦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15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及资料调研,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及验收监测的有关要求、《卓尼县集中供暖二期及热平衡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结论和验收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噪声检测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要求。2024年4月21日,噪声检查报告显示:各点位检测结果均合格。同时,为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热力公司于2024年6月,在露天脱硫池水泵上修建密闭房,进一步降低了噪声。

属实

接到群众举报办理转办单后,卓尼县配合保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核查组进行现场核实。对热源厂产生噪音的锅炉房、引风机及脱硫池水泵各项降噪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11月2日14时、11月3日22时对荣盛家园2号楼5个点位持“多功能声级计”进行检测,经检测:各点位噪声均未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二类标准要求。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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