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正文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交办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
发布日期:2023-12-08 作者: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2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了第十八批群众举报件,共56件(来电41件、来信15件),涉及我省13市州及兰州新区,其中兰州市13件、天水市10件、白银市6件、张掖市6件、平凉市4件、定西市3件、庆阳市3件、嘉峪关市2件、武威市2件、酒泉市2件、金昌市1件、临夏州2件、甘南州1件、兰州新区1件。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大气污染15件、生态破坏15件、水污染9件、土壤污染5件、噪音污染11件、其它污染1件。

截至12月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十八批次群众举报件共883件(来电676件,来信207件),均已按照程序移交相关市州办理,按照时限要求,目前各市州上报已办结204件,阶段办结160件;责令整改问题单位127家、立案处罚31家、立案侦查1件、罚款158.4万元、刑事拘留4人、约谈65人、问责10人。

 

 

上一条:甘南州办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州群众举报件情况说明
下一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