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17日,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复核,并召开汇报会。副县长王林平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督察组通过现场实地核查、召开汇报会、查阅整改资料等方式,重点就我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核。
在汇报会上,王林平就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作了全面汇报。我县共涉及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24项,其中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复查复核待销号的16项,完成整改待州级复查复核的2项。
督察组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夏河县要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考验,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反馈问题整改和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上来,以推进绿色发展为抓手,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生态环境需求为导向,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为目标,进一步将整改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的具体行动,作为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五大夏河”的实际举措。
督察组强调,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明确职责分工,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坚决彻底全面整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各类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及时销号。要切实抓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警示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全力整改,确保督察反馈整改到位。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行动落实,各级各部门在整改过程坚决杜绝搞形式主义,敷衍整改,蒙混过关等现象,要主动作为,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力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要严肃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
会后,根据查阅整改资料和现场核查情况,以召开反馈会的方式对我县环保督察整改问题逐项进行了审核。涉及我县的24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通过了州级复查复核,有力地推进了督察反馈问题销号“清零”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