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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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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812号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0 作者: 来源:

案件情况:卓尼县水务局组织施工队对喀尔软镇录巴寺村阳坝自然村河道进行整治,但在整治过程中,施工队未按水务局指定的路线施工,将该村20多亩人造灌木林毁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核实情况:该信访投诉案件属卓尼县洮河干流闹站至多洛段防洪治理工程第三标段,位于喀尔钦镇录巴寺村阳坝自然村洮河干流段。卓尼县洮河干流闹站至多洛段防洪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22.05km,新建防护河堤24.36km。第三标段建设任务为新建生态河堤3.326km,清理整治河道3.9km,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甘兰水利水电建筑设计院编制的《甘肃省卓尼县洮河干流闹站至多洛(闹站-尕古)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的设计的工程路线进行施工,其中部分变更的路线施工单位经县水务局、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批准后进行了调整,不存在施工队未按水务局指定的路线施工的行为。群众反映的“将该村20多亩人造灌木林毁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实际情况为项目建设地点属行洪河道内滩涂地,该区域属洮河水域,不属于林业用地,群众反映的人造灌木林地实际为水生植物。

办理情况:该信访案件已办结,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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