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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民生铸丰碑——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跨越式发展纪实
发布日期:2018-09-04 作者: 来源:

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2018年,全州400名农牧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赴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参加为期45天的劳务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有意愿在天津就业的学员,由学院推荐到天津相关企业就业,培训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由政府买单……

悠悠万事,民生为先,百姓至上。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程,没有终点,只有新起点。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就业政策,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城乡富余劳动力三大群体为重点,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倡导全民创业,着力稳定就业数量、提升就业质量,不断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截至2017年底,全州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5582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全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累计22741人,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就业9017人。全州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212人。累计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公益性岗位人员35935人。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1998年以来,我州共有39138名大中专毕业生报到,目前已安置就业35224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0%以上。1991年以来,农牧村富余劳动力累计输转236.74万人次,累计实现劳务收入145.64亿元。全州累计投入就业专项资金160321万元,有35935人享受岗位补贴17645万元,有7051人享受社保补贴1423.56万元。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公益性岗位工资达到1520—1570元。累计为12397户自主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1500万元,为25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963万元。全州建成8个职业技能鉴定所和3个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机构),共有专兼职教师和鉴定考评员200余人。累计进行各类就业技能培训83567人,累计投入培训专项资金4123万元,组织职业技能鉴定48507人,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43659人。

社会保障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

就业是民生之本,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民生之基。

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州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报和异地就医结报工作;我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登录甘肃政务网或甘肃人社网办事大厅自助申请办理网上异地就医备案……一项项民生新政开花结果,城乡居民感受到“稳稳的幸福”。

我州社会保险从改革开放以来,以执行国务院1951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为起点,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由面到全,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发展过程。经过不懈努力,基本形成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覆盖到城乡所有应参保人群,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伤有所助、失业有所济、生育有所补的目标。

截至2017年底,全州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5.62万人次,占2016年州内常住人口71.02万人的92.4%。全州城镇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75万人次。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9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53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率平均达到95%以上。同时解决了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和企业老工伤等历史遗留问题。

2015年至2017年,全州累计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41.23亿元,累计支出23.75亿元,基金累计结余16.14亿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州连续13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平均年增长达到9.7%。2017年,州内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2590.16元,比1991年(412元)增长了528.68%;离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达到8016.31元,比1991年(1700元)增长了371.55%。我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在省上调整提高的基础上,按类区分别再提高10%。

至2017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8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到75%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25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额度上不封顶。根据政策规定,每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2016年,增加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按限额800元报销,再次提高男性生育补贴标准,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

人事人才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自2017年职称改革启动以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州县属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发表论文不再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硬性要求,各级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要求。

对申报副高级职称“门槛”的降低,是我州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在教育管理上用心、在福利待遇上关心、在安置使用上放心、在选优评先上尽心的一个缩影。

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在全州范围内,形成了凝聚人才、留住尖子的“磁场效应”。2017年底我州公务员队伍共有7182名,现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770名,先后推荐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9人,推荐上报“555”人才工程2人;推荐上报甘肃省专业技术领军人才3人,推荐上报甘肃省优秀专家11人。至2017年底,甘南州共评审出20540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经过1985年、1993年、2006年三次大的工资制度改革,州内干部工资待遇水平得到稳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经积极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我州干部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2017年,全州干部职工年人均工资为86367元,比1979年的885元增加85482元,增长了96倍,比2006年第三次工改时增加了72422元,增长519.34%。

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初步显现

2017年3月23日,农民工张存喜等人怀着激动的心情拿着一面“讨薪为民行千里,公正执法得民心”的锦旗来到州人社局,感谢州人社局为他们讨到了历经近三年未讨到的43万多元工资。

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日渐复杂化,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此,2007年6月,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上政策的出台,对于甘南州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州人社部门牢固树立依法维权、主动维权、源头治理的思路,及早主动预防、注重源头治理、依法快速解决、多管齐下维稳,全州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我州在建筑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拖欠预警制度,对施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劳动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对重大拖欠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有力防止了大面积集中拖欠行为的发生。近年来,全州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502户,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4648万元。严格落实《甘南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各项政策。近几年,全州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4%以上,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在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中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甘南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银行专户存储工资专项资金,近年来全州共计为914户项目建设单位收缴保证金3.3亿多元。始终将及时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作为维护劳资双方利益、维持劳动关系和谐运行的重要保障,不断细化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和处理程序。近年来,全州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投诉举报案件483件,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累计受理劳动仲裁调解案件195件,涉及劳动者2447人,涉案金额2917.11万元,受理信访案件419件925人次,办结率100%。

一笔笔真金白银,一项项为民举措,催开了甘南百姓幸福的笑脸,折射出甘南州社保人用大手笔不断为百姓幸福加码的民生情怀,让每一位甘南人民都真正沐浴在党的惠民政策的阳光下。(记者 马云 通讯员 周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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