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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被确定为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地区
发布日期:2018-03-20 作者: 来源:

近日,在省工商局出台的《关于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我州被确定为两个试点地区之一。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建立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探索公示方式、严格工作程序、科学评估总结五个重点方面,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

下一步,州工商局将以开展全省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州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以服务民生为导向,以提升维权效能为核心,创新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工作机制,增强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全州旅游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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