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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考核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17-07-17 作者: 来源:

近日,由州水电、环保、经信、住建、农牧等部门组成两个州政府考核组,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了临潭县、卓尼县、碌曲县、玛曲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考核组通过实地查看水电站取用水及生态流量、重点用水企业节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县城给排水、污水回收处理及入河排污口等,查阅复核县政府自查报告、目标完成情况、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相关资料,听取县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并向县政府反馈了考核现场检查的初步意见。

水资源管理是行政首长负责制。2012年《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临潭县、卓尼县、碌曲县、玛曲县高度重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州要求,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安排部署扎实,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但是与国家、省、州的工作标准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考核组要求县上继续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严格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两手发力、系统治理”的中央治水方针,进一步纵深推进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区域经济生态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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