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两张安全生产清单,将全州各级党政部门和干部担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和职责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据介绍,《甘南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和《甘南州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以《安全生产法》《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等政策法规为依据,是甘南州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的一项创新举措。
《甘南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规范和细化了州、县、乡、村四级组织及州委、州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对有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的5个州委工作部门、39个州政府部门单位和省属单位的具体责任首次逐项列表式明确,确保了安全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工作有责任部门、有牵头单位,建立完善了各级党政属地管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行业部门专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甘南州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规章制度出发,明确和靠实了从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州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从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到县市部门主要负责人,从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到村(社区)书记、主任和安监员四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各级干部担负责任的不同类型、带队开展检查的频次、参与应急救援的职责等逐级进行了明确规定,真正实现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位、靠实到人头。(记者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