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合作市召开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听证会,就合作市执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
合作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介绍,合作城区现行供水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4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2.3元/立方米,工业及建筑用水2.6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2.9元/立方米,特殊用水8元/立方米。从保障基本生活用水需求,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出发,按居民家庭每户每月用水量确定,将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量设置为三级,即居民生活用水第一级阶梯户月均用水量8立方米内,水价为1.45元/立方米;第二级8至10立方米,以第一级水价1.5倍收取,水价为2.18元/立方米;第三级10立方米以上,以第一级水价3倍收取,水价为4.35元/立方米。对执行居民水价的托幼园所、学校、社区福利机构、非营利性老年服务项目以及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此方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听证代表们表示,方案较为科学、合理,既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也充分考虑了合作市实情,兼顾了居民的支付能力,但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户月均用水量8立方米比起其他地区还有待提高。部分听证代表还对合作市供水建设与管理工作建言献策,希望公司做好水质保障和优质服务,加快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争取对全部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水价。
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协会、党委宣传部、城市居民、干部职工和合作市执行居民阶梯水价价格听证委员会成员等40多人参加听证会。(实习记者 李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