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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行动动员大会召开
发布日期:2015-04-27 作者: 来源:

4月24日,全州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行动动员大会在合作召开。州委书记俞成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赵凌云主持会议。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王勇,州委常委、副州长傅强,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杨武,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才让当智,州政协副主席王春华出席会议。

会上,傅强作了《甘南州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行动方案》起草情况的说明。

俞成辉指出,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是推进小康进程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脱贫致富的有力抓手,是建设生态甘南的有效载体,是发展文化旅游的强大平台,是推进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方向要“明”、站位要“高”、发力要“准”、特色要“亮”、形象要“美”、方法要“活”、标准要“严”、效果要“好”。

俞成辉强调,全州上下要把示范村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努力以舍我其谁的使命感、非我莫属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认真抓好落实。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抓在手上,亲自谋划,亲自部署,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包抓县市的领导要沉下身子、深入一线,坚持“快”字当头、“干”字为先,认真研究解决问题,加强督查指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州直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责任分工,逐条逐项研究《行动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确保示范村建设月月有新气象、年年有大变化。协调配合要紧密,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及时指导县乡和部门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特别是涉农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全力支持和配合好基层工作;在资金投入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记其功的原则,及时将各自领域的项目、资金和资源向示范村布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建设资金投入及时到位。舆论宣传要强势,要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层次地宣传示范村建设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不断凝聚推进工作的正能量。宣传部要牵头抓总,各级新闻媒体要发挥职能作用,开设专题栏目,经常性地跟踪报道,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树立的先进典型,对工作比较突出的乡村、部门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彰,形成积极良好的舆论宣传导向。督查考核要严格,要把示范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序列,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以目标倒逼进度,以考核催生动力,确保示范村建设加快推进。同时,要健全完善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找准问题,督促进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州委、州政府要严格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州人大、州政协要积极采取执法检查、视察、评议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全州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有效落实相关任务。

俞成辉要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州上下要把示范村创建行动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的第一抓手,作为我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第一生命,作为全州各族群众实现“小康梦”的第一阶梯,团结一心,勇往直前,共同谱写幸福美好新甘南的辉煌篇章。

赵凌云在讲话中指出,要紧紧抓住创建重点,围绕“生态”和“示范”两个着眼点,着力实施生态人居工程、生态经济工程、生态环境工程、生态文化工程“四大工程”。要全力保障创建资金,各县市、各部门要立足精准扶贫和小康社会目标,积极创新筹资模式,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高效率的投入体系;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到生态文明示范村,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聚集效应;建立财政投入机制,各县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70%必须投入到生态文明示范村建设;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群众筹资投劳,充分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对住房改造、产业开发等非公益性项目,组织群众按一定比例筹资投劳。

赵凌云强调,要全面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逐条确定标准,逐项靠实责任,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挂图作战,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牵头抓总、亲力亲为。实行县市领导包抓制度,责任领导必须主动担当,靠前指挥,一线落实,确保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帮建”的共建格局;完善工作机制,成立州、县、乡三级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好“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验收”等职能作用;严肃问效问责,各县市、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必须主动作为,必须密切配合,必须通力协作,不得推诿扯皮,不得相互掣肘,对工作不到位、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缺乏担当、敷衍塞责、不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从严处理;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督查责任制,州、县市要抽调纪检监察、审计、督查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强有力的督查班子,采取全面督查、专项督查以及抽查、暗访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工作督查督导;加强资金监管,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对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各类资金加强全程化监管,严防截留、挪用、挤占项目资金,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严把质量关,县市要组织专人对规划执行、项目实施、检测验收等各环节进行全程指导,防止出现偏差和质量隐患;强化考核,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建立内容完备、结构合理、权重适当、科学管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切实体现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导向性。

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法检两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有关负责人,州委各部委,州人大相关委员会,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州政协相关委员会,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各县市设分会场。(记者 张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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