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1-7月份合作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12天,优良天数达163天(一级天数15天,二级天数148天),不达标天数49天,优良天数率为76.9%。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8.2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37.6%;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4.3微克/立方米,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去年未开展监测);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25.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浓度上升96.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8.4%;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1.33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浓度均无超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去年未开展监测);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为92.9微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均无超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去年未开展监测)。(见附表1)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评价。7月份合作市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30天(一级天数4天;二级天数26天),不达标天数1天(臭氧超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8%,优良天数率全省排名第8,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14个市州排名第11。6项监测污染物浓度值变化情况如下:(见附表1、2、3)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49.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月相比上升38.6%,与上月环比下降9.3%,全省排名第9。(见附表4)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0.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上月环比下降10%,全省排名第10。(见附表5)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7.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月相比下降24%,与上月环比下降1.3%,全省排名第12。(见附表6)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15.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月相比下降10%,与上月环比上升2.7%,全省排名第12。(见附表7)
一氧化碳(CO)平均浓度为0.63毫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下降30%,全省排名第6。(见附表8)
臭氧8小时(O3-8)平均浓度为105.2微克/立方米,与上月环比上升1.1%,全省排名第2。(见附表9)
降尘平均浓度为5.91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月相比上升34%,与上月环比下降13.5%。(见附表1)
(说明:附表2至10来源于省环保厅网站公布的7月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排名均以浓度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序。)
自入夏以来,合作市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持续偏高,虽然未超过臭氧浓度限值,但一度成为环境空气中的首要污染物。州环境监测站就臭氧8小时滑动平均值偏高的情况咨询省上专家和查询相关资料,并结合历月实测数据分析如下:
臭氧污染日与雾霾天不同,往往天气晴朗,阳光明媚,蓝天白云。臭氧污染一般从每年4月开始,一直持续到10月,其中6至8月浓度最高。从一天来看,随日照增强,臭氧浓度不断增加,在中午1点左右出现峰值,下午2至3点持续高值,到傍晚5点左右随着太阳辐射减弱,臭氧浓度逐渐降低。(《党的建设》2015.7)
夏季天气更适合生成光化学污染,气温高、紫外线强,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中,含大量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它们在太阳光照射下,会发生一系列反应,生成臭氧。因此在阳光强烈,气温高的夏季,臭氧容易超标。(中国环境报 7月17日)
另外,据专家解释称,臭氧分好坏,“好”的臭氧是距离地球表面1万米-5万米的臭氧层,能挡住太阳的强烈紫外线。“坏”的臭氧就是低空臭氧,主要出现在盛夏距地表约2500米的大气层中。低空臭氧一旦超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系列影响。臭氧会强烈刺激呼吸道,引起气道反应和气道炎症增加、哮喘病加重等。全世界每年约有200万人死于短期吸入臭氧及空气污染,不仅如此,臭氧对眼睛也有刺激,还会导致皮肤起皱、出现黑斑。
附件:《党的建设》(2015.7);中国环境报(2015.7.17)
备注:“--”为2014年未进行监测,无变化情况。
新标准评价2015年7月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新标准评价2015年7月14个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排名
2015年7月14个地级城市细颗粒物浓度及超标倍数排名
新旧标准评价2015年7月14个地级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及超标倍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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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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